跨区跨省企业迁移
Company News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1】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转移接续,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保障劳动者的失业保险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保职工和参保失业人员跨省转移接续

     (一)参保职工跨省就业的,限售股,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三)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符合领金条件但未申领,以及正在领金期间的参保失业人员,跨省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移至新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四)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但在转出地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只转移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失业保险费用。

       二、关于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计算方法及待遇发放标准

      (一)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金融企业,领金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领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参保失业人员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二)转入地经办机构按照本统筹地区规定和标准,为参保失业人员核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和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三)转出地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不足待遇支付部分由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园区招商,超出待遇支付部分并入转入地失业保险基金。

      三、关于转移接续办理流程

      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既可线下通过经办窗口进行,也可依托金保工程在线上进行。

     (一)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包括以下内容:姓名、社保卡号、就业失业状态、参保缴费记录(已核定失业保险金缴费记录和未核定失业保险金缴费记录)、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记录、失业原因、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基金转移金额、转入地和转出地经办机构信息及其他必要信息。

      (二)参保职工或参保失业人员可先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转移凭证,之后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入。对符合条件的,转出地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出,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开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说明理由。

      (三)参保职工或参保失业人员也可直接到转入地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崇明招商,转入地经办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再到转出地开具相关证明。对符合条件的,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受理并向转出地经办机构发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转出地收到联系函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出。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说明理由。

      (四)转出地经办机构应在失业保险关系转出后的1个月内向转入地划转失业保险费用。失业保险费用划转期间,不影响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地经办机构不得以费用未划转到位为由,拒发失业保险待遏。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中涉及的人员身份以申请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前的状态确定。

       (二)转出地经办机构将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和参保失业人员有关信息转出后,仍需保留信息备份,注明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地信息和失业保险费用划转金额及明细。

      (三)本通知适用于参保职工和参保失业人员跨省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省内跨统筹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及费用划转的办法由各省、自治区自行制定。

      (四)经办机构依法主动办理和参保单位成建制跨省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五)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化建设。

      (六)现行规范性文件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精简手续,压缩环节,加快办理,方便参保职工和参保失业人员办理关系转移接续,同时,加强信息化管理,防范基金骗领、冒领,确保基金安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1日



特别注明:本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畅》属于政策性文本,具有一定时效性,如政策过期,需了解精准详细政策,请联系我们,帮助您了解更多“跨区跨省企业迁移”政策;本文为官方(股权投资持股平台、减持、股权转让入驻开发区享受税收扶持政策)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注本文链接“https://www.chigupingtai.com/qiye/qianyi/”和出处“持股平台招商”,否则追究相关责任!

其他新闻
  • 本文旨在详细阐述如何撰写持股平台资金流水报告。通过分析报告的六个关键方面,包括报告目的、内容结构、数据来源、报告格式、分析方法和风险提示,为读者提供一份全面、规范的持股平台资金流水报告撰写指南。 一、明确报告目的 撰写持股平台资金流水报告的首要任务是明确报告的目的。以下是三个关键点: 1. 合规性检...
    2025-05-23
  • 本文旨在探讨如何通过私募基金持股统计表来评估市场风险偏好变化周期趋势,并进行分析对比。文章从市场情绪、行业配置、持股集中度、换手率、市值分布和投资策略六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旨在为投资者提供一种有效的方法来理解和预测市场风险偏好变化。 市场情绪分析 市场情绪是评估市场风险偏好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私募基...
    2025-05-23
  • 一、私募基金公司挂靠的定义 1. 私募基金公司挂靠是指一家公司(以下简称挂靠公司)将自己的品牌、资质、资源等借给另一家公司(以下简称被挂靠公司)使用,被挂靠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或收益给挂靠公司。 2. 挂靠公司通常拥有私募基金管理资质,而被挂靠公司可能没有或需要提升自身的资质。 二、私募基金公司挂靠的...
    2025-05-23
  • 一、员工持股平台基金备案是企业在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时必须完成的一项法定程序。在这个过程中,许多企业对于是否需要提交公司章程存在疑问。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讨论。 二、员工持股平台基金备案概述 员工持股平台基金备案是指企业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以获得合法设立和运营的许可。这...
    2025-05-23
  • 员工持股平台作为一种激励员工的方式,旨在通过让员工持有公司股份,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在实施员工持股平台的过程中,风险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二、股权结构设计风险 1. 股权结构设计不合理可能导致股权过于集中,影响其他股东的利益。 2. 股权分配不均可能引...
    2025-05-23
  • 在资本市场的浪潮中,减持股权如同乘风破浪的勇士,在这场财富盛宴的背后,却隐藏着一场税海迷航。如何在这片税海中找到正确的航路,顺利申报减持股权所得个税?本文将为你揭开减持股权所得个税申报的神秘航路。 一、减持股权所得个税申报,你了解多少? 减持股权所得个税,是指个人因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而获得的收...
    2025-05-23
  • 一、私募基金市场规模概述 私募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迅速发展。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3,全球私募基金市场规模已超过10万亿美元。在我国,私募基金市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已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私募基金市场规模增长原因 1. 政策支持:我国政府近年来出台了...
    2025-05-23
  • 私募基金作为一种非公开募集资金的金融产品,其融资岗位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市场调研、投资者关系管理、项目筛选与评估、融资方案设计、合同谈判以及融资后的项目管理等。这些工作内容直接关系到私募基金的投资风险。 市场调研与投资风险的关系 私募基金融资岗位的第一步是进行市场调研,这包括对宏观经济、行业趋势、竞争...
    2025-05-23
  • 一、引言:企业年金投资私募基金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年金作为企业员工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投资管理日益受到关注。私募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渠道,以其灵活性和高收益性吸引了众多企业年金的投资。私募基金投资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成为企业年金投资的关键。 二、私募基金投资...
    2025-05-23
  • 私募基金养老金公司在进行投资组合管理时,需要对业绩进行定期评估,以确保投资策略的有效性和风险控制。业绩评估不仅有助于了解投资组合的表现,还能为未来的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评估指标的选择 私募基金养老金公司在进行投资组合业绩评估时,通常会选用以下指标: 1. 收益率:衡量投资组合在一定时期内的收益情况。...
    2025-05-23

咨询电话13162990560
公司名称亿商汇创业孵化器招商园区
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北路100号1412室
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伦路440号(金融街海伦中心)A座705A室
网站备案沪ICP备2021008925号-10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22-2025 加喜企业发展 亿商汇创业孵化器·经济招商园区 版权所以

Copyright © 2022-2025 加喜企业发展 亿商汇创业孵化器·经济招商园区 版权所以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公司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丰北路100号14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