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请注意!即日起,在长三角区域内办理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即可,再也不用来回奔波.迁入浙江的申请人还能通过互联网申请办理,真正实现“一地办理、网上迁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相关要求,探索长三角区域先行先试的工作模式,在前期部分省、市试行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便民措施,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三省一市公安机关正式推出“升级版”服务举措。自2021年2月19日起,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在区域内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不再两地来回奔波。
升级内容包括:一、适用地域全覆盖。从原有部分省、市范围内试行,拓展至浙江、上海、江苏、安徽(安徽省目前仅限合肥市,高管减持,后续将逐步增加),覆盖范围内的跨省户口迁移均适用网上迁移便民措施。二、迁移类型全覆盖。从原有试行期间仅限夫妻、父母、子女投靠迁移类型人员,拓展至区域内所有迁移类型人员(特殊政策规定除外)。三、线上申请全覆盖。从原来必须线下窗口申请,限售股,升级为长三角区域内户籍人员迁入浙江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浙里办客户端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申请。
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便民措施整合了三省一市公安机关人口数据资源,高管减持,依托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统,以网上迁移信息流转取代纸质证件,真正实现“一地办理、网上迁移”。以往办理跨省迁移户口,申请人需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批准迁入后持相关证件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出手续,最后再返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全流程需要往返两地,至少跑4次公安派出所。“升级版”的便民措施推出后,浙江、上海、江苏、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仅需在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跨省户口迁移时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后续流程均由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通过网上信息流转完成,等待通知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下一步,三省一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机制、创新合作方式,主动对接长三角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持续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分红税,助力长三角区域率先实现公安工作现代化的目标。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浙江公安 | 责编:汪杰菲 审核:张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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