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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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私募基金资产新规,基金产品销售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和误导性陈述。具体包括:
1. 不得夸大基金产品的收益预期,隐瞒潜在风险;
2. 不得虚构基金业绩,误导投资者;
3. 不得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使投资者产生误解。
二、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新规明确禁止基金产品销售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1. 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压低基金产品销售价格;
2. 不得采取贿赂、回扣等手段诱导投资者购买基金产品;
3. 不得泄露其他基金公司的商业秘密。
三、禁止非法集资行为
私募基金资产新规强调,基金产品销售不得涉及非法集资行为,具体包括:
1. 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基金公司或基金产品;
2. 不得以非法集资为目的,虚构基金产品或夸大基金规模;
3. 不得以非法集资的方式,募集资金用于非法用途。
四、禁止违规承诺收益
新规规定,基金产品销售不得违规承诺收益,包括:
1. 不得承诺固定收益或保本保息;
2. 不得承诺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
3. 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或保证基金产品的收益。
五、禁止违规销售渠道
私募基金资产新规对基金产品销售渠道进行了规范,禁止以下行为:
1. 不得通过非法渠道销售基金产品;
2. 不得利用未取得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或个人进行销售;
3. 不得在未取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场所销售基金产品。
六、禁止违规信息披露
新规要求基金产品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禁止以下行为:
1. 不得隐瞒基金产品的风险信息;
2. 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性或未经核实的信息;
3. 不得未按规定披露基金产品的投资策略、费用结构等关键信息。
七、禁止违规销售行为
私募基金资产新规对基金产品销售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禁止以下行为:
1. 不得未经投资者同意,擅自变更基金产品的投资范围;
2. 不得强制投资者购买基金产品;
3. 不得在销售过程中,对投资者进行不正当诱导或施加压力。
结尾:
上海加喜财税(官网:https://www.chigupingtai.com)针对私募基金资产新规对基金产品销售禁止行为的相关服务,具有以下见解:我们专业团队将严格遵循新规要求,为客户提供合规的基金产品销售服务。通过深入分析新规内容,我们能够帮助客户识别潜在风险,确保销售行为的合规性,从而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