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募基金股权转让合同书是私募基金转让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其中转让资金的支付时间是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之一。本文将详细解析私募基金股权转让合同书中转让资金支付时间的相关规定。<
二、转让资金支付方式
1. 一次性支付:合同中规定,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款项。
2. 分期支付:合同中规定,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可分若干期支付转让款项,具体分期及每期支付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 按比例支付:合同中规定,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可按股权转让比例支付转让款项。
三、支付时间规定
1. 转让完成日:合同中规定,转让资金的支付时间以股权转让完成日为准,即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2. 合同签订日:合同中规定,若股权转让尚未完成,但双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则转让资金的支付时间可约定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
3. 交割日:合同中规定,转让资金的支付时间可约定为交割日,即股权转让双方完成所有交割手续之日。
四、支付时间期限
1. 一次性支付:合同中规定,受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转让款项。
2. 分期支付:合同中规定,每期支付时间应在前一期支付时间之后,具体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3. 按比例支付:合同中规定,受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30日内支付首期转让款项,后续款项支付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违约责任
1. 逾期支付:若受让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转让款项,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每日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五。
2. 不足额支付:若受让方支付的转让款项不足额,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在规定期限内补足差额。
六、支付方式
1. 银行转账:合同中规定,转让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受让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内将款项转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 现金支付:合同中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双方可协商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但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七、其他规定
1. 保密条款:合同中规定,双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应对股权转让事宜保密。
2. 争议解决:合同中规定,若双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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