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jpg)
原告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某行业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0年,甲公司设立员工持股平台,用于激励公司核心员工。在持股平台设立时,非员工股东乙、丙、丁等三人通过购买股份成为持股平台股东。在持股平台运营过程中,非员工股东与公司就股权分红问题产生争议,乙、丙、丁三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请求
乙、丙、丁三人请求法院判决甲公司按照持股平台章程规定,支付其自2015年起至2019年的股权分红。
三、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甲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章程规定,非员工股东享有与员工股东同等的分红权利。自2015年起,甲公司未按照章程规定向非员工股东支付股权分红。乙、丙、丁三人认为,甲公司违反了持股平台章程,损害了其合法权益。
四、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甲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章程合法有效,非员工股东享有与员工股东同等的分红权利。甲公司未按照章程规定支付股权分红,构成违约。据此,法院判决甲公司支付乙、丙、丁三人自2015年起至2019年的股权分红。
五、判决依据
1.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2.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公司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
六、判决意义
本案判决对于规范员工持股平台运营、保护股东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明确了员工持股平台章程的法律效力,保障了非员工股东的分红权利;提醒了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分红义务。
七、判决启示
1. 公司在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时,应明确股东的权利义务,确保章程内容合法、合规。
2. 公司应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分红义务,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3. 股东在发现公司违反章程规定时,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关于上海加喜财税(官网:https://www.chigupingtai.com)办理员工持股平台非员工股权如何分红诉讼判决书相关服务的见解:
上海加喜财税专业提供员工持股平台非员工股权分红诉讼判决书办理服务。我们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能够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服务。我们深知员工持股平台运营中的法律风险,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选择加喜财税,让您的法律问题得到专业、高效的解决。